1.強化混凝法
混凝法去除有機物的主要機理為:混凝劑水解生成氫氧化物絮體對天然有機物吸附而將其去除,天然有機物與混凝劑離子反應形成不溶性的絡合物(鋁或鐵的腐殖酸鹽和富里酸鹽)。由于混凝過程形成的絮體對大分子有機污染物物理吸附作用較強,從而達到部分去除大分子有機物的效果,而對小分子有機物則由于其物理吸附作用相對較弱,去除作用要差一些。
美國環(huán)保局認為強化混凝和顆?;钚蕴课绞强刂艱BPS前驅物最好的可利用技術,而且將強化混凝列為控制天然有機物的最佳方法。強化混凝通過增加混凝劑投加量、調節(jié)pH、改良混凝劑、改善水力條件、投加氧化劑或助凝劑來最大限度地提高去除有機物的效果。研究表明,采用強化混凝的有機物去除率比常規(guī)處理提高近1倍。
對不同的污染物而言,影響混凝效果的因素是有機物的相對分子質量、電性以及溶解性。董秉直等考察了強化混凝處理時各相對分子質量區(qū)間內的有機物去除情況,從中獲得小相對分子質量有機物的去除對有機物的去除效果有很大的影響,并得知最大限度的去除小相對分子質量有機物的最佳pH值。
投入水中后能夠產(chǎn)生絮狀物,經(jīng)過凝結、聚集,使水得到凈化的藥劑稱為混凝劑。其種類繁多,按其化學成分可分為無機、有機(有機類常稱為絮凝劑)兩大類。無機混凝劑包括鋁鹽?如硫酸鋁、硫酸鋁按、氯化鋁、聚磷氯化鋁、聚合氯化鋁、聚合硫酸鋁等)、鐵鹽?如硫酸鐵、硫酸亞鐵、氯化鐵、聚合硫酸鐵、聚合氯化鐵等)、鋅鹽、鎂鹽等。目前無機混凝劑中使用較多的是硫酸鋁、聚鋁(PAC混凝效果為傳統(tǒng)低分子鋁鹽的2~3倍)、聚鐵。有機類混凝劑包括人工合成的高分子混凝劑(如PAM等)和天然高分子混凝劑(如殼聚糖及其衍生物、木質素衍生物、改性陽離子淀粉的衍生物、生物絮凝劑等)。近年來,隨著環(huán)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為適合各類水質凈化處理需求,人們加大了對復合型絮凝劑方面的研究力度。我國也先后研制開發(fā)了聚合鋁鐵、鋁硅、硅鋁、硅鐵以及聚合鋁/鐵與活性致濁物質和有機高分子絮凝劑等系列復合絮凝劑。并在聚合鋁/鐵的生產(chǎn)基礎上,通過復配工藝,生產(chǎn)聚合鋁硅和聚合鋁鐵等多品種復合型無機高分子絮凝劑。
2.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性固體物質的吸附能力去除水中微量溶解性雜質的一種處理工藝。目前,用于水處理的吸附劑有活性炭、硅藻土、高嶺土、活性氧化鋁、沸石及離子交換樹脂等。近年來又研制開發(fā)了一些新型吸附材料,如復合功能樹脂、活性炭纖維等。吸附法中應用最多的是活性炭。顆粒狀活性炭只能吸附水中可溶性有機物,而對懸浮狀不溶性有機物的去除效果很差,而且對可溶性有機物的吸附是有選擇性的,加之活性炭再生費用較高,使活性炭吸附法的應用受到限制。
粉末活性炭吸附對相對分子質量在500~1000和1000~3000范圍內的有機物吸附效果較好,可分別去除21.52%和24.17%,而對相對分子質量3000~6000和大于6000的有機物去除效果不好,對相對分子質量小于500的則基本沒有去除效果。Vaughan研究了粉末活性炭柱對于鉛和苯酚及鉛和三氯乙烯復合污染水體的去除效果;Rajeshwarisi-varaj研究了自制活性炭對于汞、苯酚、甲基蘭三元復合體系的吸附效果,驗證了粉末活性炭同時去除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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